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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5名员工公告

sjf198866 2024/3/11 4:36:06 3047 0

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温州交发集团下属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公司主要承接项目有:高速公路及地方国、省道的机电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隧道机电等);智慧工地;城市照明景观亮化、光伏发电、称重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等。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面对社会招聘有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2日
(二)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提交word电子版和签名扫描件版(PDF格式)各1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人才类别证明、工作履历证明等。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则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上资料均提供扫描件(PDF格式)。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打包发送至公司邮箱wzjtzhjt@yeah.net,邮件名标题按“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格式注明。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以主修专业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以最后申报岗位为准),多报无效。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组织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人数达到3:1的岗位组织考核。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公司提出意见,经集团报市国资委核准后实施。
(二)组织考核
1.第一环节:组织笔试或素质业绩评价。其中针对本次招聘岗位中项目经理(机电)、软件工程师岗位开展素质业绩评价,其余岗位开展笔试。
素质业绩评价内容一般包括学历、职称、人才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主持、参与工程或开发项目情况等,专利(著作权)、论文等情况,请在《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主要工作业绩”栏内展开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2.第二环节:组织面试。面试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员应提供资格初审时扫描件的原始材料。资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对象根据笔试(素质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3:1确定面试对象。
3.确定拟聘用对象
(1)考核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拟聘用对象。综合成绩=笔试(素质业绩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遇综合成绩相等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等的,应聘人员以职业资格、职称(指符合岗位需求)高的依次顺序排名在前;如职业资格、职称均相等的,则由公司员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开展背景调查和健康体检
(1)背景调查。对入围人员开展政治素养、诚实守信等调查,入围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2)开展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
(3)背景调查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将在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笔试(素质业绩评价)、面试、政审、体检等事项,届时将在公司网站予以公告。请各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履历、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及时关注公司(https://www.wzjfjt.cn/List_142.aspx“最新公告”栏)公告。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出现空缺的,由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进行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司所有员工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甄别,谨防受骗。
(五)咨询联系:0577-67006720洪女士、0577-67006723高女士。
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zgzw.wenzhou.gov.cn/art/2023/12/11/art_1221503_58946093.html